有的朋友在注册公司的时候,被工商局告知,不能再做法人了,因为上了工商局的黑名单,这是怎么回事呢? 对于工商部门来说,有以下二种情况会被列入黑名单的: 1.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、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、经理,对该公司、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; 2.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的公司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并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; 这里面常见的就是二种,某人之前担任了某公司的法人,后来该公司不去参加每年的年检,导致执照被工商局吊销。从此该法人就被列入工商局的黑名单了。 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也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法人: (一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; (二)因贪污、贿赂、侵占财产、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,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; (三)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。 一般来讲,一旦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,短时间内是无法解除的,可行的办法是只是当挂名股东,换个人来做法人。
|
点击排行榜

合肥公司注册教育培训注意事项

合肥注册公司流程简介

合肥公司注册总结以下6点赚钱法则
推荐阅读
|